开展推荐、保荐业务的会员在享有基本权利并承担基本义务的同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实施拟保荐挂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二)在开展保荐非上市公司挂牌等相关业务时进行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核,编制申请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拟保荐挂牌非上市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和推荐会员推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本中心挂牌协议书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对具备定向增资条件的保荐挂牌公司,负责实施相关定向增资工作;
(五)指导和督促挂牌公司依照本中心信息披露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各项信息;
(六)发现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时,应及时警示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同时报告本中心;
(七)按照本中心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本中心报告;
(八)本中心要求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