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自然人股东股权确权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东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如股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确权登记表(自然人)》原件;
3、《访谈记录表(自然人)》原件;
4、《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注:1.上述资料原件供核查,提交一式两份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有股东签字捺印;2.《确权登记表(自然人)》及《访谈记录表(自然人)》2份表格需自然人现场签字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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